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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1-21
网上委托声明
委托人填写的委托表仅为表达委托意向、了解相关案情之用,并不具有聘请律师、委托案件的效力。
我们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委托人的委托意向内容进行核实,并给与回复。
委托人应当如实填写委托表中的相关内容,对于填写错误、不依照格式填写或者委托内容不真实的委托,我们将不承诺回复,并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。
我们将会尊重网上委托人的隐私权利,不会透露或公开网上委托人的任何资料。
本声明的解释权归北京市众意达律师事务所所有。若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的相关的法律相抵触,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。
委托业务主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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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人
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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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:
男
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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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日期:
*(如1978-04-24)
单位名称:
有效证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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